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,稷山县均和村坚持做到“三个结合”,将专项整治与农村集体“清化收”、固定资产应入尽入、村级债务化解相结合,着力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、取得实效。
原来的稷山县均和村合同管理不规范、固定资产登记存在遗漏、资产负债较多,被定为运城市“资不抵债”重点村。面对这种情况,支村两委班子在乡党委、乡纪委、乡农经站的领导、监督、指导下,采取系列有效手段,摘掉“资不抵债”重点村的帽子。
一是把专项整治与“清化收”工作“回头看”相结合。“清化收”工作开展以来,该村共规范合同20份,收回资金1.5万元。面对部分难啃的“硬骨头”,村两委干部积极分析、认真研判、逐个攻破,坚持“四议两公开”,提高群众参与“清化收”的积极性,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,确保清得彻底、化得见效、收得规范,为开展专项整治奠定扎实基础。
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固定资产应入尽入相结合。均和支村两委坚持“两手抓”。一方面邀请专业力量,对未入账的林木、道路、深井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入账。一方面邀请乡农经站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,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。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协助村级管好、用好固定资产的作用,确保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的安全、完整和保值增值。
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化解村级集体债务相结合。以“三个一批重点村社”监督治理工作为契机,坚持把“督办化解”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,以“集中化解一批、洽谈化解一批、合约还款一批”为准则,制定化解方案,明确化解时间。并对所欠416.26万元债务进行张榜公示,让群众知晓“家底”。目前已集中化解5.16万元,洽谈化解49.33万元。同时,稷山县均和村由党支部领办种植专业合作社,流转农户耕地400亩,目前已签订合同20余份,流转200余亩,预计村级集体收入将达30万元以上,逐步实现村内财务良性运转。
从源头上把村级集体资金管好用好是开展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初衷。“在开展好“三个一批重点村社”监督治理工作的同时,将深度融合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,彻底解决稷山县均和村“资不抵债”问题。”稷山县太阳乡均和村主要负责人说。(秦文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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