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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城参保提醒:跨年度医疗费用可以这样结算

晋城

黄河新闻网晋城讯 临近岁末,需要跨年度住院治疗的患者如何用医保结算医疗费用?12月24日,晋城市医保局发出提醒,方便不同类型参保人员顺利结算。

普通住院患者,不区分统筹区内外,无需在年底前办理出入院手续,以实际出院日期为准按一笔费用整体结算,按实际出院日期所属年度第一次全额支付起付线,医疗费用纳入实际出院日期所属年度统筹累计计算。

2021年度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、特困、低保等医疗救助对象并参保缴费的患者,须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出院结算,执行2021年度相应人员身份待遇标准,2022年1月2日至6日再次办理医保入院,入院日期填写为2022年1月1日,无起付线,执行2022年度相应人员身份待遇标准。

2021年度已参保缴费、2022年度未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患者,须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出院结算,按相应政策执行,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支付。

享受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、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或门诊“两病”用药、医疗救助的参保患者,门诊医疗费用按实际结算日期所属年度统筹累计计算。

晋城市医保部门温馨提醒,年终结转工作涉及广大参保群众待遇享受,为做好晋城市本地数据年终结转、个人账户计息等事项,晋城市医保结算服务将于2021年12月31日22:00暂停,2022年1月2日8:00恢复正常。暂停服务期间带来的不便,敬请参保人员、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。(关瑞芳)

[编辑:彭欣]

2022-03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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