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河新闻网大同讯(记者胡雁)近日,大同市“百日攻坚”领导组办公室对集中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5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,要求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,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,切实加强现场管理,坚决杜绝“三违”行为,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。5起案例为:
1.大同大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年未对乙醇储存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,大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国务院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75000元罚款。
2.大同市御东佳富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充装工艺与原工艺流程不符,且该公司2021年9月27日申请停产后未经复产同意擅自组织经营作业,大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规定,撤销该企业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3.大同皓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中佳苑小区在用的电梯有16部超期未检,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规定,责令该小区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,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。
4.灵丘县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及时提供现场运行的4台锅炉水(介)质处理报告,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规定,责令该公司限期对锅炉运行的水质进行检验。
5.天镇县四季苑实业有限公司(洗浴场所)封闭消防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,天镇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规定,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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