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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洞县公安局开展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宣讲会

临汾

洪洞县公安局开展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宣讲会

3月24日,洪洞县公安局开展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宣讲会,旨在进一步推进公安队伍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思想认识,教育引导广大民辅警挺纪在前,尊纪在头,守纪在上,筑牢防腐拒变思想根基,努力营造清清朗朗,干干净净的从警环境。局党委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参加。

宣讲会上,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许炯耀对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的立法目的、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实行意义等知识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,要求全体民警在学会弄通搞明白的基础上,严格遵守,躬身力行,以严明的纪律,严谨的作风回应群众对新时代公安机关的新要求,树立新时代人民警察良好形象。

通过学习,民警们对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的核心要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,党性修养、政治素养、廉政观念等综合能力也得到了一定提升,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、规则、程序行使权力、履行职责,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、手中紧握法纪戒尺,知晓做事尺度,把好用权“方向盘”,系好廉洁“安全带”,扶正祛邪,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履职尽责、作出贡献。

随后,与会人员观看了《利剑高悬》警示教育片,大家纷纷表示,要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从自身做起,从自己的岗位出发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。

[编辑:张李鹏]

2022-03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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